作者: 时间:2015-04-29 点击数:
安顺学院学生因口角打架事件处理情况
4月28日,经安顺市开发区公安局、西秀区检察院对我校“4.26”学生打架致人受伤案件调查并作出结论,认定唐某在此案件中刺伤他人属正当防卫行为,不承担责任。目前,唐某、周某已由学校担保获释。
4月28日下午3:00,我校组织涉案学生家属、安顺市开发区公安局刑侦大队相关人员、西秀区检察院相关人员在市302医院会议室召开会议。安顺市开发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公布案件结论,涉案学生家属对案件结论均无异议,并表示将支持和配合此案相关后续工作。
目前,涉案学生家属情绪稳定,受伤学生伤情稳定。
安顺学院办公室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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