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车辆通行证发放及管理的通知
为加强学院内机动车辆管理,保证校园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为全院师生员工创造更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经学院研究决定在院内实行车辆通行证或临时车辆通行证管理。学院保安将严格执行车辆进出校门检查制度,实行出入校门凭保卫科发放的车辆通行证通行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对象
1、学院教职工或其家属车辆
2、租赁院内从事商业活动人员的车辆
3、经常进出学院的施工等车辆
二、办证方法
1、符合以上办证条件的车辆车主请将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车辆所有人联系方式交到保卫处,由保卫处统一制作并发放车辆通行证。
2、学院教职工或其家属的车辆通行证免费办理,损坏、遗失的,持证人依照办证程序申请补证并缴纳工本费10元。
3、院内从事商业活动人员的车辆通行证及经常进出学院的车辆每证收取押金50元。
三、证件管理
1、保卫处负责印制并发放《车辆通行证》。
2、学院教职工或其家属的车辆通行证原则上长期有效,院内从事商业活动人员的车辆通行证有效期一年,届满或损坏、遗失的,持证人依照办证程序申请换证、补证。
3、临时出入校园的机动车辆,经保卫人员核准后,发给“临时车辆通行证”并换取车辆行驶证或驾驶证经登记后出入校园。
4、本证须放置在车前挡风玻璃醒目位置,以便保卫人员检查。
5、车辆通行证不得涂改、转借他人,一经发现保卫处有权没收通行证并限制其车辆进入院区。
6、本办法于2014年3月1日起执行,请需要通行证者及时到保卫处办理。
7、本办法解释权归保卫处
联系人:禄福(保卫处)
联系电话:18744705370
安顺学院保卫处
2014年3月1日。